日前,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发布 《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3期)》 对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 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 23大类食品500批次样品 进行了监督抽检, 其中10批次样品不合格, 合格率98% 检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 不合格样品名单 郯城县重坊镇家惠食品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贝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焙烤调理奶油(生产日期:2022-06-05),霉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临沂盘谷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购进日期:2022-10-10),检出地美硝唑(不得检出) 费县联合购物广场销售的香辣杏鲍菇(2022-10-16),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得使用) 临沂市兰山区雷英果蔬销售中心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2-11-17),氯唑磷项目不合格 沂水县供销宜万家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玉米煎饼(购进日期:2022-10-13),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得使用) 临沭县郑山供销社沟头综合商店销售的煎饼(购进日期:2022-10-18),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得使用) 河东区玉刚青菜店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2-11-14),倍硫磷项目不合格 沂水县金辰营养早餐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2-10-18),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合格 临沂市兰山区环城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平邑县宏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猪肉(生产日期:2022-11-13),氟苯尼考项目不合格 平邑县小续百货超市销售的黑芝麻(购进日期:2022-07-21),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通告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临沂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蛋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3大类食品50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等5大类食品10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 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生湿面制品中不得使用。生湿面制品中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使用。 霉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数。如果食品中的霉菌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可能产生霉菌毒素;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霉菌最大限量值为150CFU/g。糕点中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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