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临沂市委批准,临沂市纪委监委对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振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振魁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原则,瞒报房产;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钱色交易,侵占非本人经管的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力;私欲膨胀,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杨振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沂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沂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振魁开除党籍处分;由临沂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